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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1 14: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


市红十字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

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党组织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情况,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重点检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纠治“四风”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重点监督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巡察组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8853321867

电子邮箱:zbswxcz003@163.com

邮政邮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0号淄博市委第三巡察组(收)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信访受理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巡察内容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特此公告。

 


 

 

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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