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红十字会捐赠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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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捐款】 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可向淄博市红十字会捐款: 【现场捐款】 捐款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26号509房间 【银行汇款】 淄博市红十字会募捐账户: 户 名:淄博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齐商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024030969311014 【邮政汇款】 收款单位:淄博市红十字会 汇款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26号(淄博市红十字会) 邮政编码:255000
【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款物享受有关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红十字会接受用于救助和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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